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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移网站
域名已有备案号,需要迁移到另一个主体名下。
【所需资料】
①新主体-主办者证件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②新主体-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证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。(清晰、无反光、无缺边角)
③新主体-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(尽量是法人,后期人员如果变动将会要求变更备案并且重新拍背景照)手机号(不同的两个手机号)、邮箱及座机。
④新主体-网站负责人 进行电子化核验 或者 提供传统人文幕布背景照(幕布背景照模板)
*电子化核验操作步骤,请参考:https://www.rwen.com/faq/show-524.html
*自助领取幕布地址:https://www.rwen.com/rwdiy/bamb
⑤如选择传统幕布核验,还需:核验单彩色扫描件,请按照模板填写——核验单模板.doc。(文档下载--
ICP 备 案 信 息 真 实 性 核 验 单—线下.doc)
如选择电子化核验,则不需要提供核验单彩色扫描件
⑥域名证书(有效期大于六个月)
注意:若主体负责人、网站负责人非法人还需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(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军队除外);若存在不同单位网站使用同一网站负责人的情况,应提供单位委托函的原件扫描件、不同单位存在强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全部单位鲜章(强关联关系指,不同单位同一法人)。
【步骤】填写接入信息资料→上传ICP核准证件资料→迁移订单生成→提交到管理员
1、选择对应备案,点击【变更备案】。

2、进入到备案信息内,选择需要迁移的网站信息,点击【迁移备案】。

3、将整个网站信息迁移至新主体下。 请填写以下信息验证迁移到的主体,系统将根据您填写的证件,自动验证您的主体是否备案。

4、验证备案主体后,备案类型为【网站迁移】。

5、新主体信息填写完成后,点击下一步,填写已备案需要迁移的网站信息。如网站信息无更改,可以直接点击【确认迁移】。

6、上传ICP核准证件。(网站核验需要网站负责人进行电子化核验 或者 提供传统人文幕布背景照。如选择幕布背景照可在上传证件处上传,如下图所示。如选择电子化核验,请参考电子化核验步骤:https://www.rwen.com/faq/show-524.html)

7、ICP核准订单生成。

8、提交ICP核准。

ICP核准订单提交管理员后,我司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